一、学校安全职责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保障机制。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
(三)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和教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形成教育系列;开展专题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努力营造浓郁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四)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向美兰区人民政府报告制度;主动配合美兰区人民政府开展环境整治活动。
(五)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构,储备相关物资;救治受伤师生,抢救财物。
二、学校主要岗位安全职责
(一)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任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其他校级领导任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2.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保卫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或兼职保卫人员)、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3.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二)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1.在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4.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5.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6.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维护安防设施。
7.寒暑假、节假日值班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8.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9.配合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0.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1.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12.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校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区委、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四)党委书记
1.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校长管好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不在校期间,履行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3.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4.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督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向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整改建议。
6.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
7.指导团委做好文艺活动、社团活动等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五)分管安全副校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指导学校各部门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6.加强指导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7.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8.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区委、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9.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0.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月一次专题的安全教育。
11.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分管教学副校长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教研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做好大型文艺活动、运动会、军训等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6.加强学校信息、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7.督促指导初中部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8.督促指导初高中一体化实验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9.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七)分管学生副校长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和完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学生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结合中学生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教育。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及不良行为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扶措施。
4.加强班主任的安全工作督导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制订班主任安全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防止校内伤害事故的发生。
5.指导相关部门定期组织校警和生活老师培训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责成相关部门做好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行为,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7.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护法的观念。积极主动地了解教职工的困难和要求,及时洞察教师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
8.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班主任和学生违法案件,督促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9.协助校长建立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联系,建立“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10.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八)分管后勤副校长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堂、校内超市、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九)工会主席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4.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
5.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6.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7.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4.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5.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6.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7.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8.每检查广播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9.在学生会和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设“学生110”和班级安全员,协助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10.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一)办公室主任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学校安全宣传工作。
4.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
5.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的讲话、录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6.负责全校信息沟通、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及媒体采访等事宜。
7.协调、督促和检查各部门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
8.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二)教务科科长、分管初中部教务工作主任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做好各种教学设施设备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分管校长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正确执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加强课堂、特别是实验课的安全管理。
8.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实验员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9.制定图书馆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图书管理员做好图书馆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制定实验室、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11.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三)教学研究和创新中心主任、分管初中部教研工作主任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个教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4.督促每位任课教师安全教育教案和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5.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四)政教科科长、分管初中部学生工作主任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4.组织落实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依据部门安全岗位职责,对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年级和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5.定期召开年级长和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年级长和班主任进行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互查活动,跟踪每节课学生异动情况,增强年级长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6.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7.利用升旗、广播操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8.通过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开展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
9.聘请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专家开展对师生的专题安全教育。
10.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1.做好安全教育、家长接待、事故处理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2.负责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3.每检查监控视频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14.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五)总务科长、分管初中部总务工作主任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加强总务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4.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根据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定期维护或更换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5.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6.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7.落实本部门不同工种安全责任。组织部门人员定期检查负责范围内的安全。
8.负责卫生、防疫安全工作。
9.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六)综合素质管理科科长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制定运动会、军训等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4.加强体育场地、器材、活动的管理,场地、器材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5.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6.定期对学生体检。
7.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无食品安全和大面积传染病事故的发生。
8.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七)综合素质管理科分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干部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
4.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负责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
5.开展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培训活动,参与师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
6.定期对学生进行性格行为、心理发展等方面的调查,配合班主任、家长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矫正,并做好跟踪随访和相关记录,及时汇报分管领导。
7.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八)综合素质管理科分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的干部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确定应急联系方法,适应处置有害信息、计 算机病毒、黑客、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等网上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的需要。
4.制订行之有效的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落实管理人员,落实信息上网安全审核责任制。
5.负责学校电教设备维护与安全运行。及时检查和报告设备隐患,配合电工检修,保障电教设备安全运行。
6.认真执行网络有关安全规定,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在校园网页上出现。
7.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保护现场。
8.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九)对外交流中心主任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把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贯穿于对外交流的各项活动中,在做好本部门安全与稳定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4.充分利用外部资源,积极为学生搭建交流平台,创设和谐的办学环境。
5.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初中部主任
1. 初中部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初中部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初中部每位教师的安全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由初中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构成的初中部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排查初中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初中部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初中部教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4.做好初中部特异体质学生身体情况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初中部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并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向物业管理公司传达学校和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规定,及时提出相关要求。
7.督导物业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并对物业管理公司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指导。
8.督导物业管理公司对存在的安全管理工作隐患进行整改。
9.督导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任务。
10.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处理突发事件的危机预案。
11.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一)值周领导
1.负责处理校园发生的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并通知相关部门、班主任,上报校长、书记。
2.负责校园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解决,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3.监督值周教师到岗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检查课间监管教师到岗和履职情况。
4.监督生活管理教师做好学生宿舍的卫生、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及其他安全工作。
5.监督检查门卫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6.坚守工作岗位,放学后,组织值周教师对校园进行检查;学生未离校或就寝不得离校。
7.组织值周教师迎接学生返校和欢送学生离校。
8.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二)值周教师
1、负责全校安全检查、安全提示以及安全信息的收集、处置和报告。
2、负责检查教师履行课间、午间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及时制止、排除师生中的不安全行为。
3、认真做好放学后校园巡查工作,督促学生及时离开教室;检查各班、办公室门窗、电器关闭情况。
4.完成值周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三)年级部主任
1.所在年级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年级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本年级每位教师的安全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由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构成的年级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排查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年级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年级教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4.做好年级特异体质学生身体情况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级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并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负责本年级学生楼层、楼梯的安全管理。
7.完成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四)班主任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外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年级组长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五)教研组长
1.教研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教研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2.定期召开教研组安全工作会议,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安全。
3.监督指导各学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六)任课教师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年级或教务科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七)体育教师
1.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八)电教教师
1.负责学校电教设备维护与安全运行。及时检查和报告设备隐患,配合电工检修,保障电教设备安全运行。
2.认真执行网络有关安全规定,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在校园网页上出现。
3.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掌握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紧急时刻具有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每天下班时检查水电门窗,关闭所有应关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九)心理教师
1.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
2.负责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
3.做好全校学生心理调查工作。配合班主任、家长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跟踪随访和相关记录,及时汇报。
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财务人员
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2.加强印章、空白支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空白支票与财务用章分开存放,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
3.到银行取送款时,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须两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现金和人身安全。
4.确保学校财务账目、票据保存规范,避免因存放不当受潮损坏。
5.做好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
6.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一)财产管理员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二)图书管理员
1.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安全。
2.图书馆开放期间,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图书馆,做好安全门的标示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3.图书馆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4.加强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注意网络安全,保证电子书籍的健康。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对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三)档案管理员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按有关要求安装防火防盗门,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安全报警装置,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按天气情况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降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四)体育器材保管员
1.坚持每天检查体育运动器械、户外运动器材和场地,并做记录。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停用,并将问题器械做封存警示,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组织维修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或器械。
2.教育学生爱护器材,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器材,教育学生发现器材安全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3.坚持体育器材领借制度,器材室所借出的器材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归还、验收。
4.借出的运动器材不允许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场所。
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五)实验室管理员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六)食堂管理员
1.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总务科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确保食堂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上岗。
4.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厨房烹饪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堂生产各个安全环节。
5.做好食堂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食堂设备,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油烟管道、锅炉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6.不用的煤气罐不得放在灶具旁,应保管在安全地方。
7.每天严格检查厨房、库房、燃气、水电、设备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七)宿舍管理员
1.宿舍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的第一负责人。
2.建立住宿学生及其家长档案,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建立住宿生班级管理和班主任联系制度,管理好学生家长和班主任的联系电话。
3.在学校政教科的指导下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个宿舍设宿舍长,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住宿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4.做好宿舍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按时开关宿舍大门,严禁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值夜班时不得睡觉。宿舍大门朝外开,夜间严禁上锁。
5.定期检查维护宿舍各类设施和用品(门、窗、水、电、床、柜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6.加强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定期不定期开展宿舍区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每间宿舍门后张挂疏散线路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7.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突发事件来临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及时上报。
8.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回家要填写请假登记表,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取得他们的同意方能准假。
9.每晚熄灯前,清点各宿舍人数,发现有学生未归的,要立即查找,并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联系。
10.每晚熄灯后,认真巡逻宿舍及周边环境并督促学生就寝,同时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巡逻时若发现学生生病,应及时与值班校医联系诊治,严重的要立即送往医院,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
11.学生上课后,逐个检查宿舍。发现滞留在宿舍的学生要问明情况,如有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2.做好宿舍环境卫生和喷洒消毒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评比宿舍卫生并公布,对宿舍内务和卫生差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并限时整改。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八)校医
1.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2.在综合素质管理科的配合下,成立学校红十字会。每班设立生活委员和红十字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在综合素质管理科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
4.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5.坚持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学生送正规医院诊治。
6.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组织体检、预防接种、喷洒消毒、疾病防控、近视眼和龋齿防治等),及时处理学生常见病,做好治疗登记。
7.制定学校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8.配合总务科组织全校大扫除和卫生检查,做好卫生评比和成绩公布,督促全校师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9.配合总务处定期检查食堂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10.做好校医室常用药品采购计划工作,保障供给。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学校医疗器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记档案,加强对废弃物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学校医疗器械必须专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九)文印室人员
1.文印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2.定期清理废弃纸张、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检查文印室各类设备线路,防止因线路老化、超负荷工作发生火灾,定期检查文印室内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进行文印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4.遵守文件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5.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水电工
1.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房、校园照明、供水等设施设备,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协助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宿舍用电情况,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一)门卫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任何人不得在校警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做好校警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二)校警
1.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
4.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5.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6.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解决。
7.遇有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8.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1.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三)保洁员
1.做卫生清洁时设置地面防滑警示标志,卫生用具放置整齐,预防师生滑倒、绊倒。
2.清洁用品(洁厕灵、消毒液等)应放在指定工作室,禁止将此类用品放置在卫生间等师生可接触到的地方。
3.清洁灭火器时,检查是否存在人为动用导致器材失效。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4.保洁工作时应及时检查相关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公共区域的护栏、门窗、消防设备和电的开关等),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四)校车管理员
1.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2.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处理校车违法行为。
4.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五)校车驾驶员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处理校车违法行为。
3.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定期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部门。
4.按时出车,保证教职工按时到校,及时离校。
5.教职工上下车时,必须待车停稳后,再打开车门让教职工上下车,教职工上车坐稳后,方可开车。
6.协助校车协管员管理好车内物品,保持车内清洁。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六)其他人员
1.熟悉学校的地形、地物,了解学校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安全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
4.发现学校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部门。
5.果断处理上班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上报部门。(必要时,向110报警)
6.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部门解决。
7.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部门。
8.按时参加部门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9.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部门,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0.在不妨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它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七)学生
1.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丰富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3.积极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发现学校设备设施、师生行为以及校园周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4.按时上下学。不得无故缺席,不得私自离校,因事因病应请假。
5.与同学友善相处。同学之间有矛盾纠纷应由教师、家长解决,或以文明的方式化解。
6.遵守安全规范,关注自身安全。遵守交通、食品、消防、人身、溺水等安全规定;善于调解心理,积极乐观。
7.完成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八)学生安全员
1.做好自身安全工作。模范遵守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做安全工作带头人。
2.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提醒同学不携带危险物品入校,不翻越围墙、栏杆,不在教室、走道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闹。发现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配合老师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班级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同学参加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协助老师维持活动秩序。早操、运动会、观看演出、外出集体活动等活动期间,协助班主任组织同学有序上下楼、进退场和上下车等。
5.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注意发现校内、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
6.完成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九)家长
1.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将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一系列安全制度。
2.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3.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4.加强对孩子的校外管理,不让孩子进入不安全场所和不宜进入的场所。
5.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孩子的表率,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做合格家长。
6.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积极主动与学校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五十)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执行学校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 掌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相关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工作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定期组织检查,监督相关责任人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职责的落实。
3.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义务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4.承担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及所属人员违法、违规的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受委托对外承担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责任。
(五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内容
1.组织领导: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门承担各自的安全职责并具体组织实施,每月及重大节日前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与政府各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沟通,获得支持,接受指导。
2.队伍建设:设立消防主管(兼职),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公司人员全员担任义务消防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按工作区域建立消防责任制,用火、用电、用气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政府现行的规范、规定。建立24小时安全工作值班和事故报警制度。
4.教育培训:在员工及业主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是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培训要做到年度有计划、每月有安排;随机教育,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的训练和演习。消防演练每半年按预案进行一次,治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其它预案每项每季度至少演练一次。
5.安全检查:开展经常性安全工作检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及时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并正确处理出现的各种隐患并记入消防档案。教学区、公共区域、楼道、屋顶、停车场等物业公共区域巡视每天不少于1次。配电房、空调房、电梯房等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1次;每月1次全范围安全大检查。
6.装修管理:业主进行装修时,必须向物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用电增容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接临时线路。装修采用阻燃材料,若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经物业公司审批后,在物业公司专业人员的监护下,由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作业。
7.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完好齐备,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保养检查有记录,从事消防设备操作的人员持证上岗。消防通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导指示系统和事故照明等设施。当地消防部门检查合格率在100%。电视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正常,监控中心24小时监控。各类设备设施按规程准确操,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施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无设施设备运行责任事故。
8.突发事件:对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人身财产伤害、媒体负面报导等突发事件要制订完备的、操作性强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进行评估、检查和完善。对已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正确、及时、果断。不得发生造成不良后果的突发事件。
9.消防事故: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的发生。全年无消防责任事故及消防管理部门处罚,无火灾险情及火灾发生。
10.治安案件:治安案件发生后发现并进行应急处理不超过1小时,报告相关部门及上级不超过4小时,无错误处理或不当处理,全年无刑事案件、无治安管理责任事故。
11.门卫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任何人不得在校警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12. 卫生管理:做卫生清洁时设置地面防滑警示标志,卫生用具放置整齐,预防人员滑倒、绊倒;清洁用品(洁厕灵、消毒液等)应放在指定工作室,禁止将此类用品放置在卫生间等人员可接触到的地方;清洁灭火器时,检查是否存在人为动用导致器材失效,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保洁工作时应及时检查相关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公共区域的护栏、门窗、消防设备和电的开关等),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